新亚欧联家居建材产业园项目,是由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宣传,基于对政府背书的信任,以及对项目前景的看好,毕竟是当地的标志性产业园,敬海中承包了项目中施工B区屋面钢架覆盖彩钢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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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是一次共赢的合作,但在项目施工中遭遇了严重的款项拖欠问题,不仅劳务费支付迟缓,材料款也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给敬海中的经营带来了巨大压力,甚至难以控制施工人员激动的情绪,也让他的资金链濒临断裂。
2025年5月23日下午,敬海中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新亚欧联家居建材产业园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马某,经与业主方沟通,双方口头约定工程总量不低于16000平方,按面积计算费用不低于150元每平方,承诺材料进场后就支付工程总款50%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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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当天是周五的下午,是当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此马某表示双方的施工合同要在下周一才能签订,对此敬海中并没有多想,当天就敲定施工事宜,并于2025年5月25将施工材料运输到了现场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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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于施工双方既是约束也是保障,自5月25日进场施工过程中多次要求签订合同,但每次都被甲方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拖延和推诿,要么是单价没有确定,要么是领导出差无法盖章,作为施工方敬海中虽然忐忑,本着对政府门面工程的信任,敬海中并没有想过后续的纠纷,也只能硬着头皮推进工程目标,随着工程进度日益进展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未按照事先约定的签订合同以及拨付工程进度款,引发了当事人施工老板敬某及樊某与业主单位的纠纷,由此政府相关部门6月27日介入此事并组织召开会议,经协调督促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尽快按照会议结果落实合同签订及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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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拿出了施工合同,但因为其中的“霸王条款”敬海中根本就不敢签署。例如合同中约定“累计变更量超过合同总价10%时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价款及工期调整由甲方单方决定。变更费用由甲方按成本价核定,不计算利润和管理费。”这一条款意味着在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等情况,敬海中将无法获得预计的工程款和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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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合同中还设置了高额的违约金和解约条款,“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计取违约金”、“若乙方施工延误5个日历天内仍未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整个合同充斥着对敬海中施工队的约束,根据合同第一页第一大条造价诠释,不因人工、机械涨跌而调整单价,也不因政府单位相关造价标准信息涨跌而变动,换种方式思考是否此合同凌驾于法律之上?丝毫没有提及施工方的权益以及业主方应尽的责任。这些条款在敬海中看来,完全是业主方利用优势地位制定的霸王条款,旨在将资金压力和风险转移。
合同是为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以合同为约束规范双方依照法律法规行事,可眼下在敬海中眼里更加着急的是解燃眉之急资金链的工程进度款及25名农名工的血汉钱!
敬海中无奈的表示:“我们冲的是政府的宣传和支持才来的,该项目作为地方政府重点推进的商贸物流及仓储用地项目,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拖欠工程款”。当工程进度完成了80%的时候,敬海中作为施工方的代表,出具了一份结算单,内容令人咂舌。
其中仅劳务费用就有329114.85元,而材料费用更是高达662,531.6元,而作为业主方(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7月15日仅仅支付了伍万壹仟伍佰陆拾肆元整的劳务费,总拖欠金额已接近百万元,这与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比例有着巨大的差距,不仅敬海中血本无归,施工人员的工资也无法发放,甚至影响了工人的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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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了这一步敬海中彻底对业主方失去了信任,自6月27日由政府招商局、住建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商讨结果下,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表面答应及后续7月10日出具的承诺书未实现种种情况,体现出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视政府部门介入协调,对施工单位的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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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得不引人深思,拖欠工程款和农名工工资,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且根据敬海中述说,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其说:无论你是上访,上诉,报警都没用,本公司有关系有人脉!政府部门本该有着监管的责任,但似乎并没有尽到监管和处罚的义务。敬海中猜测,这是否是早已挖好的陷阱?是否政府部门和业主方官官相护的结果?是否想要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来敛财?
如此确凿的证据,敬海中或许不得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从这起事件也反应了更深层次的问题。如果监管部门不再加强此类事件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反而成为了不法分子的保护伞,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极大挑战。
从政府宣传下的信任危机,到业主方的失信行为,再到合同内容引起争议,如果这类情况成为常态,谁还敢接手施工项目?在当下社会拖欠工程款似乎成为了行业潜规则,不仅会对施工方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引起社会舆论对工程建设领域公平性和透明度的关注。
希望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能尽快介入,调查核实这件纠纷,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方,为敬海中讨回工程款及农名工血汉钱。同时也给各个施工方敲响了警钟,在参与工程建设时要谨慎选择项目甲方,加强风险防控意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假借政府之名塑造完美项目,空手套白狼
新亚欧联家居建材产业园项目,是由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宣传,基于对政府背书的信任,以及对项目前景的看好,毕竟是当地的标志性产业园,敬海中承包了项目中施工B区屋面钢架覆盖彩钢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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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是一次共赢的合作,但在项目施工中遭遇了严重的款项拖欠问题,不仅劳务费支付迟缓,材料款也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给敬海中的经营带来了巨大压力,甚至难以控制施工人员激动的情绪,也让他的资金链濒临断裂。
2025年5月23日下午,敬海中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新亚欧联家居建材产业园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马某,经与业主方沟通,双方口头约定工程总量不低于16000平方,按面积计算费用不低于150元每平方,承诺材料进场后就支付工程总款50%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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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当天是周五的下午,是当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此马某表示双方的施工合同要在下周一才能签订,对此敬海中并没有多想,当天就敲定施工事宜,并于2025年5月25将施工材料运输到了现场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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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于施工双方既是约束也是保障,自5月25日进场施工过程中多次要求签订合同,但每次都被甲方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拖延和推诿,要么是单价没有确定,要么是领导出差无法盖章,作为施工方敬海中虽然忐忑,本着对政府门面工程的信任,敬海中并没有想过后续的纠纷,也只能硬着头皮推进工程目标,随着工程进度日益进展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未按照事先约定的签订合同以及拨付工程进度款,引发了当事人施工老板敬某及樊某与业主单位的纠纷,由此政府相关部门6月27日介入此事并组织召开会议,经协调督促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尽快按照会议结果落实合同签订及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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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拿出了施工合同,但因为其中的“霸王条款”敬海中根本就不敢签署。例如合同中约定“累计变更量超过合同总价10%时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价款及工期调整由甲方单方决定。变更费用由甲方按成本价核定,不计算利润和管理费。”这一条款意味着在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等情况,敬海中将无法获得预计的工程款和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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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合同中还设置了高额的违约金和解约条款,“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计取违约金”、“若乙方施工延误5个日历天内仍未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整个合同充斥着对敬海中施工队的约束,根据合同第一页第一大条造价诠释,不因人工、机械涨跌而调整单价,也不因政府单位相关造价标准信息涨跌而变动,换种方式思考是否此合同凌驾于法律之上?丝毫没有提及施工方的权益以及业主方应尽的责任。这些条款在敬海中看来,完全是业主方利用优势地位制定的霸王条款,旨在将资金压力和风险转移。
合同是为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以合同为约束规范双方依照法律法规行事,可眼下在敬海中眼里更加着急的是解燃眉之急资金链的工程进度款及25名农名工的血汉钱!
敬海中无奈的表示:“我们冲的是政府的宣传和支持才来的,该项目作为地方政府重点推进的商贸物流及仓储用地项目,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拖欠工程款”。当工程进度完成了80%的时候,敬海中作为施工方的代表,出具了一份结算单,内容令人咂舌。
其中仅劳务费用就有329114.85元,而材料费用更是高达662,531.6元,而作为业主方(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7月15日仅仅支付了伍万壹仟伍佰陆拾肆元整的劳务费,总拖欠金额已接近百万元,这与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比例有着巨大的差距,不仅敬海中血本无归,施工人员的工资也无法发放,甚至影响了工人的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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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了这一步敬海中彻底对业主方失去了信任,自6月27日由政府招商局、住建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商讨结果下,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表面答应及后续7月10日出具的承诺书未实现种种情况,体现出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视政府部门介入协调,对施工单位的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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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得不引人深思,拖欠工程款和农名工工资,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且根据敬海中述说,新亚欧联(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其说:无论你是上访,上诉,报警都没用,本公司有关系有人脉!政府部门本该有着监管的责任,但似乎并没有尽到监管和处罚的义务。敬海中猜测,这是否是早已挖好的陷阱?是否政府部门和业主方官官相护的结果?是否想要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手段来敛财?
如此确凿的证据,敬海中或许不得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从这起事件也反应了更深层次的问题。如果监管部门不再加强此类事件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反而成为了不法分子的保护伞,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极大挑战。
从政府宣传下的信任危机,到业主方的失信行为,再到合同内容引起争议,如果这类情况成为常态,谁还敢接手施工项目?在当下社会拖欠工程款似乎成为了行业潜规则,不仅会对施工方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引起社会舆论对工程建设领域公平性和透明度的关注。
希望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能尽快介入,调查核实这件纠纷,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方,为敬海中讨回工程款及农名工血汉钱。同时也给各个施工方敲响了警钟,在参与工程建设时要谨慎选择项目甲方,加强风险防控意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K7G8R6CL0556CZCZ.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