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0 岁老人干活倒贴钱!法官齐某、孙某联手包庇,让诈骗者逍遥法外?
70岁的虎佐锋,带着施工队赴新疆承建农村扶贫房,辛辛苦苦干完 760㎡主体工程,不仅60余万工程款只给了4万(这4万还是在乡长的干预下支付的),还被法官强行认定和 “工人” 邓某龙是合伙关系,让卷走 30 万工程款的工程甲方王某付全身而退。这不是司法审判,这是一场由王某付、邓某龙与法官齐某、孙某等人联手策划的公开诈骗!
一、干活的拿不到钱,骗子分走几十万
2020年4月,虎佐锋签合同进场施工,垫付 13 万投资款、5 万设备租赁费,连工人保险都是他交的。可刚干完主体工程,实际控制人王某付就翻脸不认人,胁迫他和仅干了 14 天、领走 4700 元工资的工人邓某龙签 莫须有的“解除协议”,转头就把 24 余万工程款打给邓某龙,还把工程全权交给对方。
更恶心的是,邓某龙为讨好王某付,竟将有夫之妇邓某送给其玩弄,两人里应外合,把虎佐锋的血汗钱、设备材料全部侵占。虎佐锋找乡政府、司法所求助,得到的答复只有 “去法院起诉”—— 可他没想到,法院才是这场骗局的最后一环。
二、法官枉法裁判,把 “诈骗” 判成 “合伙”
虎佐锋起诉后,三级法院层层包庇,法官们明目张胆篡改事实、枉法裁判:
·呼图壁县法院(2021)新 2323 民初 2798 号:审判长齐某无视设备租赁发票、工人证言,伪造 “虎佐锋已拉走设备” 的谎言,把责任全推给邓某龙,让王某付彻底脱责。
·呼图壁县法院(2022)新2323 民初 612 号:法官在邓某龙未到庭时,篡改证据将虎佐锋交的 1700 元工伤保险记在邓某龙名下。
·昌吉州中院(2023)新23 民终 380 号:审判长孙某强行认定虎佐锋与邓某龙是 “合伙关系”,无视邓某龙未投一分钱、仅干14天的铁证,把虎佐锋的 13 万投资判定为 “合伙投入”,让王某付、邓某龙的侵占行为合法化。
·新疆高院(2024)新民申 591 号:再审法官弄丢虎佐锋的明细账原件,以 “高度信任” 为由,采信王某付无证据的 “已付 4 万” 说法,维持错判。
邓某龙在法庭上反复说 “我只是个干活的工人”,法官却硬判他是合伙人;虎佐锋干了活、投了钱,却被判定 “无权索要工程款”—— 这不是审判,是法官在帮骗子分赃!
三、检察监督走过场,老人维权无门
虎佐锋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从最高检批转到呼图壁县,检察官丁大伟既不调查取证,也不开听证会,仅电话告知 “你该让步”,便草草结案。4 年时间,6 次开庭、3 次交诉讼费,老人跑遍各级司法机关,得到的只有一次次失望。
《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必须结清工程款,无解除权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可在齐某、孙某等法官眼里,法律条文不如利益交换重要 —— 他们用手中的审判权,把一个简单的 “干活要钱” 案,扭曲成 “合伙纠纷”,让干活的老人血本无归,让诈骗的王某付、邓某龙赚得盆满钵满。
70 岁老人的血汗钱、法律的公平正义,就这样被少数司法人员肆意践踏!我们呼吁最高检彻查齐某、孙某、丁某伟的枉法行为,还虎佐锋一个公道,别让法院成为诈骗者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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