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公认的铁饭碗,一旦进入到公务员的队伍当中,就不会被失业等问题困扰。此外,公务员除去基本工资之外,还有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法定收入,特殊岗位的公务员还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多项收入。2019年,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公务员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充分的保障,被广大公务员们诟病的加班问题、待遇问题和收入问题在新的法律法规当中都有所体现。如此优厚的待遇,让很多人对公务员工作岗位趋之若鹜,然而根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规定,有四类人不能录用为公务员,还有四类人不能随便辞职,这些你都知道吗?
四类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人
1,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
要说什么样的人不能参加公务员选拔录用,我想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应当首当其冲。刑事犯罪作为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对国家和人民的直接危害性十分巨大,更重要的是很多触犯刑律的违法行为不仅性质恶劣还有深远的影响性。就是不考虑这些因素,老百姓们如果得知为自己服务的人民公仆曾经有过犯罪经历,想来心中也不会踏实吧。
2,被剥夺党员身份的人
除了国法以外,还有一项内容是不能违反的,那就是党纪。共产党员是一个光荣的称号,这个称号的背后除了服务人民的重要任务之外,更肩负着民族复兴、建设国家的千钧重任。被剥夺了党员的身份,就意味着违反了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而且影响恶劣后果严重,试问这样的人如何能肩负起党和人民的嘱托呢?